实际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8:08:14
新安制冷公司建成冷库一座,并从横江机电公司购进牡丹发电设备,生产发电机一台,2004年7月1日安装调试,一周后出现质量故障,无法发电,制冷公司即向机电公司退货。机电公司与发电设备协商的退还了全部货款。机电公司于同年9月10日另购一台发电机,经安装调试,于9月15日投入正常使用。10月20日发现果品有腐烂现象,半个月内大批果品腐烂。机电公司为减少损失,对尚未复用的果品降价处理,仅销售10万元。次年4月,制冷公司起诉机电公司索赔,机电公司答辩如下:(1)机电质量有问题,我们已退货款,承担了民事责任。(2)冷库公司安装了新电机,温度上升致水果腐烂,不能在追究我们的责任。(3)已超过6个月诉讼时效。(4牡丹发电设备厂系生产厂家,如有责任应由该厂承担,再向我们要求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请作答:(1)作为制冷公司代理人,针对机电公司的答辩,应提出那些代理要点?(2)代理词的制作一般包括那些内容?

这是法律层面的问题,不应在工程学科来提问。另外你的案情描述不是很清楚。在旧发电机退货和新发电机安装前,冷库如果保存了果品的话,很明显,这责任在冷库公司,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在旧发电机退货前就已经造成了果品的腐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