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是存在当地职业介绍所还是单位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1:52:03
我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是个私营企业,因为和公司发生争议(争议大致内容:公司无故将我开除,当我要求公司出具正式退工单并要求经济赔偿时,公司对辞退一说全盘否认,且故意刁难派我去仓库,目的是让我主动提交辞职信)我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但当公司得知此事时,开始调动我的档案。请问:1,公司有没有资格拿到我的档案?2,如果拿到了他可以随便填写我的档案吗?谢谢!(对于新劳动法颁布后首个关于新条例的劳动仲裁案例,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
如果用人单位填写或更改我的档案,我怎么才能知道?
如果用人单位要调动我的岗位,是否要另外再签协议?

不论你所在这家公司是否有档案保存管理的权限,做为你的用人单位他们有权调出你的档案一段时间
档案他们不敢随便填写的,这方面管理很严格,估计是他们把档案调出来难为你
这个情况你还是继续申请仲裁,让劳动部门给他们压力

私营企业是没有档案管理权的,你的档案应该在当地劳动职业介绍所,单位可以调用你的档案,但档案内容的修改和资料增加应当有劳动部门负责,单位是无权修改档案,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况:1、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是没有赔偿的;2、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会有一定的补偿;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估计结果都是解除合同,只是获得的补偿不同。同时,单位调动你的工作也是正当的。

1,只要用人单位用了你,(有合同)他就可以调出查看你的档案,
2,调出查看后单位要原封不动的给你封存保留,不能私下填加任何材料,除非得到上级组织部门和你本人同意,才可填加和变更,否则是违法的,要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只可以查阅你的个人档案,不能修改你的档案,你的档案应该是在劳动部门或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存放。

档案应该是放在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吧

还是单位好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