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未经允许私自搜查民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7:43:28
我们家是搞个电瓷加工厂的,今天市里检查,公安人员也来了,他趁我们没在房间就私自搜查我们的抽屉,并且带走了我们家的帐本,我妈抢回来一些,他还威胁说:你们这个厂别想办了.他并没有出示<搜查令>,请问这样的事该怎么处理,他这样的行为属于什么,法律该怎么判他...

公安部门执法人员需要出示县级以上的相关部门的搜查令才能搜查公民住宅。未出示搜查令,是违法行为!

  根据2006年7月26日最高检《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并实施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2、非法搜查,情节严重,导致被搜查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3、非法搜查,造成财物严重损坏的;
  4、非法搜查3人(户)次以上的;
  5、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与涉嫌犯罪无关的人身、住宅非法搜查的;
  6、其他非法搜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遇到以上情况,公民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搜查令,你们甚至可以怀疑他是假的公安! 这是很严重的违法,但是法律可能判的不重!

公安部门执法人员由于办案需要有权对公民的住宅进行合法搜查,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的搜查令。
如不出示搜查令,你可以向该搜查人员所属公安机关的派出单位,一般是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公安部门执法人员需要出示县级以上的相关部门的搜查令才能搜查公民住宅。
应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出示搜查令是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