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故意不受理案件要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10:59
有人欠我家钱没钱还,就用地来抵债,可是事后才知道他的地不知道给了多少人了,地种不了,钱也不还,法院也不受理,要我们怎么该怎么办!!
谢谢好心人帮忙

要立案庭发不予受理裁定书
不服该裁定可以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

如果立案庭拒不发不予受理裁定书 可以到该院审判监督庭投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朋友,你说法院不受理,那你先把你自己的情况是什么先说个明白,你是以什么理由去起诉的?等等。你自己都不把情况说清楚就说法院不受理,是不是有失偏颇?你说别人欠你钱你有凭据么?还有,你是农村的吧?那土地是集体(国家)的,并不是个人的,他没有权利私自处理集体财产的。我推论,这案子不是你所说的那样,法院故意不受理,而是你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人欠你钱。或者你是请求法院帮你要土地。因为他处理的是集体土地,所以就算你们当时有协议也是违法的,所以法院不会受理!

去申诉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