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带父亲写的欠条,我可以要回来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3:02:11
律师您好:
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2006年的时候,借给了朋友3万元钱,由于他本人没有文化不会写字,当时就由他的女儿写了一个欠条给我,但是署名是他的名字!而且在欠条上面还附上了他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在我跟他要钱,他说欠条虽然有,但是不是他写的,是他女儿写的,所以他不承认不还钱。我找到他的女儿,他女儿却说,上面写的欠款人是他父亲的名字,不是她。不管!我想咨询一下你,我如果起诉他可以要到钱吗?谢谢!具体程序是什么!
欠条上面的字全部都是他女儿写的!欠我钱的朋友,一个字都没有写!所以我现在担心,他要是说我诬陷他。不承认怎么办!
还有一个担心,如果我诉他赢了。他没有钱还我怎么办啊!赢了不也没有用啊,他只有一个房子。但是不值3万啊!还有起诉的费用需要多少啊,是不是需要律师,律师费用多少!

如果起诉的话,可以要回钱.
因为虽然是女儿写的她父亲的名字,但这属于法律上的表见代理,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具体程序就是:先去法院立案,然后准备证据(比如欠条),准备开庭审理.

前面的朋友说的很详细了,你可以去起诉,

可以去起诉

这欠条有缺陷,就是他女儿代笔的话应该至少应有他本人的手印,这也没有。
不过官司的胜算还是很大的。
请律师的费用最起码要在二,三千左右。

诉讼费250,律师费不知

可以起诉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