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的医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4:20:45
我女儿2007年3月意外受伤造成左股骨骨折,在南通医学院附属医院手术后伤口感染,又进行了第二次清创手术,后复查得知股骨骨不连,医生叫我们到上海治疗,上海医生一看片子,很是惊讶,九岁的小孩不可能骨不连的,属世界罕见,说如不做手术小孩肯定残废,做也是碰运气,小孩做了八个多小时的手术,植了骨加了内固定并送到重症监护病房,后发现效果不明显,股骨头已开始萎缩,又进行了第四次手术,取出内固定和再次植骨,现小孩残废基本成定局,至今还在床上,半年内小孩经历了四次手术,费用达20万,我们找医院理论,他们仗着医院大,我们拿他没办法,一句简单的没责任以敷衍了事,小孩一辈子的命运就被这害人的医院给毁了,小孩还需进一步治疗,将来还要换人工股骨头,已不堪重负的我们不知怎么办,希网友们能给予帮助.

我觉得您最好还是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会更好
因为这是在维护您的权益,也为了这件事情能讨个明白的说法
实在不行您就把那医院告了,现在的医院跟以前的衙门朝廷没有什么区别。
穷人得了病,只能等死,一生的积蓄,根本就不够付医院的住院费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如果说一个正常的9岁儿童骨折后只要做了很好的断端对接就会很快长上,但你的孩子在骨头的自我修复上一定是存在一些缺陷所以导致手术失败,与医院医疗水平无关,更不属于医疗事故.

找个律师,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去法院告它,要求全部的医疗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