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可以起诉乙吗?(两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1:11:25
1.甲知道乙住在本市,但不能向法院提供乙的住址和身份证号,只能提供乙的姓名和曾经就读过的学校,法院会接受甲的诉讼请求吗?
2.甲找不到乙,接甲的诉讼时效已经过期10年,法院会驳回甲的诉讼请求吗

1、无明确住址,法院不会受理。可以到户籍部门查询其户籍地址,如个人无法查询,可以聘请律师查询。
2、如果已超过诉讼时效,且无中断情形,恐怕会被驳回的。

无明确地址又无对方的身份证,法院不予受理。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