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ssueeq:单位为职工个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8:13:54
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是否因退回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退个税是很麻烦的,用退保的金额在工资中抵减再计税不就行了.

退税很麻烦……
而且这部分应属于给个人支付的款项,退保的话收回的款项也应认为是应该支付给个人的钱,应由个人收回。所以不存在退税的问题。
可以考虑下月少发工资的方式补上这部分退保金额。

主要还是看税务局的口径了。我建议不要考虑多交的税款。多就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