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轮的报废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0:41:26
一辆湖南牌的小四轮..报废期限是多少年?
他是02年下半年买的...

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内贸易部
  机械工业部
  公安部
  国家环境保护局

  国经贸经[1997]456号
  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计委、内贸(物资)厅(局)、供销合作社、冶金厅(局)、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械厅(局)、交通厅(局)、公安厅(局)、环境保护局:
  随着国发经济的发展,我国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大,1986年制订的《汽车报废标准》已不适应汽车生产和交通运输发展以及交通安全、节能、环保等需要。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修订后《汽车报废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章) 国家计划委员会(章)

  国内贸易部(章) 机械工业部(章)

  公安部(章) 国家环境保护局(章)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

  汽车报废标准
  (1997年修订)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使用10年;
  三、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四、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五、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的;
  六、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七、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