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2:59:26
请问一下隐蔽工程的详细分类,有没有在那部规范里有详细的阐述?很急!谢谢!
我要的是有没有在那部规范里有详细的介绍,最好是钢结构方面的!

凡是在完工后看不见的分部分项工程都是

楼上第二位说得有偏差,不是“凡是在完工后看不见的分部分项工程都是隐蔽工程”,个人观点如下:
1、隐蔽工程属于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范围,不属于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类,只是对分项工程中检验批的验收起辅助作用,但工程隐蔽记录相当重要,隐蔽记录不齐全 ,检验批的验收是不可能通过的。
2、“凡是在完工后看不见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观点是错误的!
举个小例子:检查门小于一定范围的(小于500*600?不好意思,记不太清,可以查看一下资料范本中隐蔽记录后面的提示)的管道井内的管道安装等等,就属于隐蔽工程的范围。其实,这一部分是人人都可以看得见的。
如果一定要这个规定,楼主可以到资料范本里隐蔽工程那一页背后的说明或提示中找得到的,目前还没有哪本规范里规定这个概念,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也没有规定.

基础:地基验槽 桩 钢筋笼

主体:砌筑的时候有拉结筋隐蔽

屋面:

装饰:以前做过塑钢窗的

凡是钢筋都有

只要是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覆盖的工程都是隐蔽工程,可以按工程分类划分,不是很准确的

隐蔽工程就是在下一个工序施工后就掩盖了的工程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建筑行业的术语,具体是指隐蔽工程完工后建设方开具给承包方的工程量证明,承包方根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来作决算.

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实践中,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并参加隐蔽工程的作业。通知包括承包人的自检记录、隐蔽的内容、检查时间和地点。发包人或其派驻的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隐蔽现场,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发包人或者其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