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积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57:49
请高人帮帮忙:我是湖南省某事业单位的职工,单位和另一家公司合作搞了个公司,我单位安排我们一百多人都在那个公司做事,工资也是那个公司发,现在我们又回到了原单位,但期间我们的房屋公积金私人应交的就在我们工资里扣了,但没有交上去,单位应交的也没有交,等于有一年多没交公积金,我们每月扣的钱也不知去向,买房子用公积金贷款都办不了,我们的人事档案是在原单位没有动过,请问高人要补回公积金可以找原单位还是找新的公司?(现在新公司也是名存实亡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吗?要怎样办理?谢谢了!

谁扣的钱找谁。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六条规定: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为职工补缴。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在哪上的就找哪个单位,断缴的必须补齐之后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什么叫“合作搞了个公司”既然是合作那就哪边都可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