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归当事人管理,也属于是盗窃罪?好心人,请您回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7:29:28
我老公是一家挖掘机的售后服务经理,因为出去给客户修理车,公司没有货,从他所管的库房中,拿了公司的旧件给客户换上了,之后得了8000块钱没有上交,自己得了3000,分了另一个人3000,剩下的给下面的修理工分了.事后让公司发现,报了案,拘了两人,现在预审的到他们公司调查,公司的人又重新给报价零件价不到5000,还有现在已经是28天了,现在批捕了吗?是30天批捕还是37天批捕,这个到底是够定什么罪??问了很多律师都说是职务侵占,可是在公安局预审处给定的是盗窃罪,请给予充分回答,急盼多谢!!!
现在我们已经递交了取保候审的申请有十多天了,可是没有收到通知,我老公不是北京户口,是不是公安不予批准?可是我看到其他的律师所里办理那些取保的都是外地人,是我们找的律师不行,还是怎么回事?如果是职务侵占,那么他的数额也不够啊,批捕之后送到检察院是不是就能放人啊??真不知道还要等多长时间,请明人指点,多谢!!

我个人认为这构成职务侵占罪,因为你老公并没有采取秘密的手段盗取他人财物,而是从自己管理的库房中拿出给客户换上配件,这是他的职责,但应将取得收益上交给公司,但却未上交公司,这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是否批捕你可以问一下公安机关,依法批捕后如无其他原因会通知家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