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工伤赔偿的一些具体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2:25:47
我的舅舅是个拖拉机拉货的。前一段时间被一私人老板请去拉河沙,结果在工作过程中,因为有个下河沙的工人不听舅舅招呼,私自爬上拖拉机,导致拖拉机起重器把工人的脚压伤。
后此工人去医院可能是找熟人评了个最低级的伤残,把我舅舅告上法院,那个私人老板也被告,但最后居然把全部责任判给我舅舅,那个下河沙的工人和私人老板没一点责任。而且判决书中对当时事故发生的细节和法院审理,证人提供的口供描述严重不符,明显是法官歪曲事实。
地方法院还真是黑啊,后执行组年前来问舅舅要钱,舅舅说没有就把他送到派出所,说不给钱就不准走人。说以后如果改判钱会还回来。舅舅不得已凑了些钱给了后,执行组居然开了张白条,发票都没出具。
年头舅舅提出申斥,还把当时乱判的法官告上去。现在当地法院一直托着不审理,今天又把舅舅叫去,问他愿不愿意承担责任,如果不愿意就好像让舅舅往上一级法院走。
劳动法规定,工伤是应该由雇主承担主要责任,而且舅舅并没有叫那个工人跳上车,舅舅在这件事中没有任何过错。
说了这么多,只想问问懂法的人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因为我们都不太懂法,但也感觉到地方法院办事的黑暗,希望懂法的人给我们指个路,帮帮我们,谢谢了。
已经申诉过一次,因为舅舅不懂法,但是申诉材料都是被原告方送到上一级法院的,也不知对方通了什么路子,第一次申诉上一级法院的审理结果是维持原判

按你这种说法,你舅舅和这个老板也是属于雇佣关系,如果你舅舅在此事件中没有过错,那么肯定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你舅舅没钱被关进去,如果你舅舅却是没钱,那么执行组存在不当行为,如果你舅舅有钱不付,那你舅舅存在过错。
另外,此次事件不属于劳动法调整,应该使用民法的人身损害赔偿,因为你舅舅和该工人没有劳动关系。
关于申诉,官官相护你应该听说过,中国法院就是黑暗的,尤其是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他们表面上就是黑的,建议你不要牵扯法官或者执行组,仅对本案件事实进行申诉。当然,如果是在咽不下这口气,并且又精力去做这个事情,那么可以搜集法院或者执行组的非法程序证据。还有,司法程序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你可以向该法院审判委员会提起申诉或者向上级法院上诉,实在不行,你向所在省高院提起再审。

可以提起申诉的。老板应负相应责任!

具体问题可以请律师介入帮助

提请行政复议,复议如果还是坚持原结果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