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欠债偿还的期限是多少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7:20:55

没有期限。看借条怎么写。借条写10年就是10年,20年就是20年。但是不能夸张得写几百年几千年之类的,这属于不符合实际的,这个时间是无效的。
借条上还可以完全不写还款日期,有合理的期限以后第一次催款看做应当还款的日期。

债务请求权的时效为两年。也就是说,债务到期以后,如果2年内没有向债务人追讨的话,债权就不受法律保护了。所以2年内一定要催款一次来中断时效。但是也不能无限制下去,比如2年讨一次、2年讨一次,到了20年以后,就再也不能保护了。(除非有其他时效中断的理由。)

所以有些债务的诉讼,原告要被告还钱,被告说,债务到期2年内你没来讨债,时效已过。这时原告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2年内我去讨过债,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

对于债务关系,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归还日期,可以随时要求归还,自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或偳还之日起两年内如果没有追讨过,则法院不再支持,但在这期间每追讨一次,两年的时效期间就重新起算。

两年,超过两年.你去法院起诉的话,也不受理的

这个偿还期限是不固定的.
一般讲的是对方不还钱,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实际上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方不还钱,你也不去上诉,失去了诉讼机会,法院不予以受理的情况.
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欠债,则可随时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