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时开发商索要门钱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9:45:19
去年买的商品房,当时开发商只给签协议,没有签定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今年交房,开发商却要求业户交纳单元门钱(200元)、监控门钱(750元)、电动门钱(2400元)、单元门可视对讲机钱(850元)、楼内声控灯钱等进户费,另外还要求交纳装修抵押金,我想请问这是不是属于不合理收费的霸王条款。另外我还想问一下契税和维修基金的缴费基数怎么算?
急急急!!!

你说的这些门之类的钱,全部都是乱收费,国家对此有过专门规定,房地产商的开发成本中包含了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款项,不得在收房时另行收费。

装修押金通常都是物业公司收你的,算不上合理,但是合情,毕竟装修市场太乱,没有装修押金,难保不出现破坏的情况。

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基数是你的购房款,就是你最终实测面积乘以你的购房合同中的单价所得的总房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