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不收外汇,没有进货发票,帐务上税务上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4:02:43
外销的货物(金额不大)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后又补发了一票,报关也完全和前一单一样.这一单不收外汇,现在补发的货也由原供应商补了,但是不再开增值税发票给我们了,接下来该怎么处理?
转内销处理并交增值税?
然望可以说得详尽点

Email:lysong7@hotmail.com

我觉得,收入可以不用冲回。需调整增值税及出口成本。首先冲回原确认的成本、应收出口退税及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然后,按内销业务处理成本及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转内销可抵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库存商品
说明:出口转内销可抵额,即征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间的差额;
进项税转出即按退税率计算的退税金额,主营业务成本倒挤(也可顺算即是:商品进价+销项税+进项税转出-可抵税额)
以下标准答案

我查了一下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税法>,在按内销计提销项税后,之前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即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与出口离岸价的乘积)从成本中转到进项税,可以进行抵扣。这样,应做的分录为:
1、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 (原确认的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转内销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借:应交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主营业务成本(原计算不予退税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