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我算不算抢劫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25:16
我手里拿这一把刀,我看到一个男子站在我旁边,我就拿着刀指着那男子说:“你把钱拿出来”,这男子说:“我没钱”,然后我就走了,这时那男子报警了,我被警察抓住了,这样我算不算抢劫呢?我没有碰到他,也没有伤害到他,怎么解释这种案子呢?
比方说:(二)如果我右手拿刀,去用左手搜那男子身,搜身过程没伤到男子,发现那男子没钱,我就走了,男子报警,我被警察抓获了,我算不算抢劫呢?怎么解释呢?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巾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看起来你的行为属于哦

算抢劫罪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因为抢劫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进行此行为要件,如你拿刀,问对方有没有钱,这都构成此罪,只是后果轻微,在法院判决时属于从轻或减轻判罚的依据。

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算是犯罪未遂

算抢劫。
你亮出刀的行为,已经属于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你的目的还是为了将那男子的财物据为己有,虽然你没有拿到钱,但你的行为已涉嫌抢劫罪。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的。

算!因为你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的所有因素,如果那个人有钱并给你了,你说算不算抢劫那?这就是主观因素不被客观原因所影响的特别案例,当然,你没有构成故意伤害罪,坦白从宽,努力争取改过,在量刑上对你也有好处!

是的.从我读的课文里找到的,你看看: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巾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