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明明撞人了,交警为什么要这样处理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0:41:52
我岳母被小车撞后当事人找来交警,而交警却开出这样的事故事实《A驾驶粤Bxxx号牵引粤Bxxx挂车由北往南行驶,B驾驶粤AGWxxx轿车,由北往南行驶,因A车与B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造成A车车头部位与B车车尾部位相撞的事故,事故中无人受伤,

没有介定事故责任,认定模棱两可,不具备法律效力。
就你叙述的事故情况看,A车全部责任。你目前可以采取两种方法解决此问题:
1、在15日内向其主管机关申请复议,要求他们重新认定;
2、可以向当地信访机关投诉他们行政不作为行为。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跟保险公司私了一样,因为没有人员伤亡

交警不想把事搞得太麻烦而已,所以只有自行妥协咯

玩忽职守

去告那交警

是啊我也正纳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