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起诉的时候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5:24:02
是关于交通事故的,除了起诉状、事故认定书和原告的身份证,还需要其他的什么?请专家指教。
谢谢各位的回答。补充一下,确实是伤的比较严重,但二次手术需要在半年后进行,而这次我自己已经垫付了10几万的医疗费,已经不能等到下次治疗做完鉴定后再起诉了,所以我想就这次的医疗费用和交通费先主张一次,不知道有什么需要特殊注意的问题呢?下次手术后的起诉权利是不是需要在本次起诉中明确一下?我会追加200分酬谢大家。另外,还需要交警部门出具协调终结书吗?
再补充:谢谢杨文战律师的解答,那么我把保留下次主张的权利写在请求里面还是写在事实和理由里面呢?本次起诉我想只是主张前期的医疗费用和交通费(因为还不能定残,其他赔偿都不证据),那么在这段时间内的误工费和护理费等其他费用,如果都等到下次的诉讼时再一起主张,法院是否支持?还是被视为主动放弃?
谢谢各位专家的解答。

除你说的证明事故本身事实的证据外,还要准备相关损失数额的证据,如医疗费票据、误工费证明、车费票据等。现在调解不是必经程序,所以,起诉时不是必须提供,如果有的话,提供也可。
既然后面还要费用要发生,可在诉状中明确现在起诉数额是到什么时间为止的,并表示后续发生费用等发生后再另行主张。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如有毁容等情况,可以适情况要求精神损失费。

准确数额要结合当事人具体情况、当地相关标准具体计算。就数额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那只能到法院起诉了。

你的每一个诉讼请求都要有证据支持,否则法院就不会支持你的请求。至于要提供哪些证据,因案而异,你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

除了起诉状、身份证明文件,还要有证据材料。所谓证据材料,包括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事故认定书和其他能证明事故发生的事实材料)、你方所遭受到的损失,包括:医疗费单据、误工收入证明、交通费等其他实际损失的票据。如果有伤残的话,还要有伤残等级鉴定书。如果有被扶养人的话,还要有被扶养人相关身份证明。也就是说,你要索赔什么,就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你的主张。

在收集一些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以便你心中有数。

如果受伤严重的话,还是等治的差不多了再去起诉,而且要去做一些伤残鉴定,这还要提交医院的病历、医疗清单、收费发票;如果只是轻微的碰伤只要医院的病历、医疗清单、收费发票

楼上答的很全了,我也来赚2分。
o(∩_∩)o...
能不能把分给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