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抢劫受伤,人身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0:46:02
我家在桂林,3月4号的时候我被人家抢劫,受了点伤,医疗费就300多这样,缝了四针,身上的刀伤加起来7厘米这样,应该还不构成轻伤吧,对方是3个17岁的未成年人,现在要开庭了,我现在在南宁工作,不打算请律师,我父母代理,但是过两天要填民事诉讼,想请问专家我应该要求多少的赔偿呢?最好有个确切的数据,谢谢啦~

你得到的赔偿除了你被抢的财物外,还包括因被抢劫受伤造成的一切损失,主要包括:受伤期间的住院费、误工费(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算)、住院来回的车费,还有未来可预见的复诊费、营养费

这个你不需要请律师,只要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向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就可以了(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具体多少数额,你把住院期间的花费单据拿出来算算就知道了

你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损失的费用,看病的路费,被抢的钱或物品的价值,也就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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