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列支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2:24:09
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08年能继续用吗?要不要做纳税调整处理

按文件规定处理吧
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7]48号
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余额)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二)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如果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则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转增资本公积。

08年不再计提福利费,
已经提的未用完,在今年继续用吧,还没有说要往回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