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不构成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0:20:59
我已经把小说改编成了剧本,但是没有公布,如果我把改编好的剧本公布在网上,并且署名“根据XX的《XX》小说改编”,那算侵权吗?

如果需要事先向原著作者取得联系的话,一般情况下原著作者会开出什么样的条件?

如果原著作者开出的条件太高,使我支付不起,那我还能通过什么样的渠道推销我的剧本呢?

假设我把改编好的剧本卖出去了,我只在中间收个改编费什么的,版权问题能不能交给制片商去办?如果可以,有望达人给个推销剧本的主意 ^ ^

是侵权,正好是侵犯了原作者的改编权,是著作权的内容之一。

对方的条件就不清楚了,如果你付不起,那当然不能利用别人的作品,不然就是侵权,自己写原创剧本呗。

你说的那种,除非你能先找到下家,也就是投资方,他们购买改编权和邻接权,而你负责写剧本,也就是拿编剧的酬劳。

你的情况是商业利用,改编作品的发表要取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我不是搞这快的,估计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