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打工受伤了该找谁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32:09
各位好心的朋友,请帮帮忙,我的一个朋友的爸爸是个农民工,搞建筑的
,他们镇要搞新村建设,他就去了,工程也弄完了,就想回去了,可又有个私人叫他爸爸去帮忙修一个猪圈了,她爸爸上了屋梁的,从上面摔了下来,现在的情况是他爸爸的耳朵摔一边聋了。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我们想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你能给我们些建议吗?你能帮帮我们吗?谢谢了!请看到了尽快回可以吗?拜托了!
叫他搞新村建设方和私人请去修猪卷的一方都相互推卸责任的!私人的一方现在才拿了一千块钱来的,可医药费远远不够啊!他应该怎么办?他在操作时屋梁突然断了的,就这样他就摔下来了。如果他不承担责任的话,我们是不是可以倾诉私人那方呢/

给人打工受伤了,应按照下列流程办理赔偿:

1、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帮报,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社保局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不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如果难以安排的,则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不同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如伤残等级为6级,则由工伤社保基金支付16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公司难以安排工作的,工资支付本人工资60%的伤残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解除合同,则按你当地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公司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私人赔付,要承担所有责任
个人雇工一样要承担受雇者的安全,薪资

你这种情况可以找他父亲帮忙的那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你朋友的父亲在做完新村建设以后,又无偿的进行帮工,工作之中受到损害,你朋友父亲帮忙的那家存在过错责任,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应该找被帮工的那家

是不是没给钱的那种如果只是帮他一下
那么这就不是雇用关系是帮工关系;依据下列规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之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