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右所军武”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2:36:17
清明节,我在新发掘的先祖墓碑上,看到有这样一句话:“(先祖)自洪武甲辰年调守江西南昌卫右所军武”,由于我对明朝的军衔制度和军队术语不甚了解,故请高明帮助解惑!

先祖被调去江西南昌的右所去管理武器装备

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因此,明初的统治者也特别注意对军队的管理和建设。朱元璋建立了卫所制度。《明史·兵志》云:“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在军事上重要的地方设卫,次要的地方设所。当时明朝约有军队二百万,都编置在卫所中,大抵每112人编为一个百户所,1,120人编为一个千户所,5,600人为一卫。卫所的军官称卫指挥、千户、百户。军户皆另立军籍,是世袭的。精锐的军队多驻在京师,朱元璋在南京一带设有48个卫,有军士20余万人,朱棣在北京设72个卫。

因此这应该是江西南昌卫中的右所(千户所),而军武是军事武备的意思,就是说先祖被调去江西南昌的右所去管理武器装备。

卫所制
卫所制为明朝的最主要军事制度,为明太祖所创立,其构想来自于隋唐时代的府兵制。

明代在与元朝及元末群雄争战期间,军队的来源,有诸将原有之兵,即所谓从征,有元兵及群雄兵归附的,有获罪而谪发的,而最主要的来源则是籍选,亦即垛集军,是由户籍中抽丁而来。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此外,明朝中期以后又有强使民为军的方式,不过都属于少数,卫所制仍然是最主要的军制。

[编辑] 卫所的设立及军户制度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在全国的各军事要地,设立军卫。一卫有军队五千六百人,其下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兵部,有事从征调发,无事则还归卫所。此法的实行,须有一套能保障军队数目的户借制度配合,来维持卫所制的运行。

军户即户籍种类属军籍之户,初期的来源有二,一是元代原本的军户,二是现役军人之户,这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黄册编造之后更加以确立。军户为世袭,且管理颇严格,除籍十分困难,大致上除非丁尽户绝、家中有人成为高官或是皇帝特免,是无法除军籍的。尽管如此,日久军户仍日渐减少,因此后来有使因犯罪而充军者入军籍之方法,被称作恩军或长生军。

[编辑] 军户的负担及军人的生活
军户的主要的义务,便是出一丁男赴卫所当兵,称作正军,其他的子弟称作余丁或军余,正军赴卫所,至少要有一名余丁随行,以助其生活,由于军户负担沉重,故多给有田地,且正军免全部差役,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