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帮帮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6:23:45
如果小孩子跑在非自己家所在的小区里玩,爬到墙上,当时物业上的保安去巡逻了,回来时发现小孩子,让他下来.(并没有对小孩做出什么事,只是说他淘气,让他下来).小孩一见有人来,很害怕,从墙上掉下来了.出事之后,他家人让物业公司负责住院费用,并且让赔偿10万元(手上留下疤痕).
这样的事,法院会怎样判呢?那个小孩8岁.他家人说他是未成年,应该受到保护,如果这样说,发生这样的事作为监护人不能不受到法律制裁吧.毕竟是监护人没有看好小孩,而且该小区经常有小孩偷东西事件.我认为如果让出部分住院费用还说的过去,但10万元的赔偿纯属讹诈,无理取闹.希望大家帮帮忙.谢谢了.对这样的事可能人人都会同情,但不能这样讹人吧,这是不是太过分了.
请懂法律的人帮忙分析下.谢谢大家了.

首先在本案中,小孩的监护人应当承担大部分责任,因为小孩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关于保安物业公司有无责任,这就要看看它在其意外损害发生中有无过错,如没有过错,就不应该负责,当然,如果损害后果严重,法院也可以按照公平原则、由法官自由心证判决由其承担部份责任。

这是监护人的责任,因为在他看护期间,他没有看好小孩子.,但10万元的赔偿太高了,你让他们去法院告吧,看法院让赔多少

首先这是监护人的责任,因为在他看护期间,他没有看好小孩子.那么其二就是保安了,他应该懂得小孩的心很小,原本孩子就胆怯,再加上孩子看到了保安就害怕,结果就掉下来了.这次事故应该两方都有责任,所以费用应当两方各付一半.

首先在本案中,小孩的监护人应当承担大部分责任,因为他的监护人没有教育好他,因此,使这名小孩不知道是非对错,所以监护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物业公司应无须受到赔偿责任,因为仔细审过案例后,并未发现物业公司的职员有何过失,所以无须受到惩罚,但是如果物业公司有任何过失,那就令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