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手速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2:10:07
我有一个朋友在上海的一个工厂里看门,前几天有一伙十多人要进去找人,我朋友在拦阻他们的时候被他们打伤,(构成轻微伤)后来到了派出所,在调解不成后,派出所只是将几个动了手打伤我朋友的人行政拘留了,还有几个没动手打我朋友,但是过程中也拉着我朋友不让他还手的人派出所只是对他们教育批评处理,我朋友很气愤,去问派出所原因,民警称对方并未动手对我朋友进行直接伤害,且对方称拉着我朋友的原因是怕我朋友打伤了其他人,所以不认为这几个人是共同实施殴打他人的行为,我想问这种情况能否将对方这几个人一起行政拘留。请高手回答。
如果去法院进行侵权诉讼,以什么理由,胜算有多大。

根据你的陈述,分析如下:

一、公安机关根据这几个人在共同违法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分别进行了治安处罚,应无不当。

二、本案属于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三、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会成为本案的重要证据。

请综合客观情况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对方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你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去申诉。你朋友构成的伤害属于工伤的范围,应该按照工伤处理。但是你可以也可以单独的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的话,可以将这几个人一起行政拘留。
建议你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

治安案件中对行为人做出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对方几人拉扯你朋友的行为并不是造成你朋友”构成轻微伤”这个危害结果的原因,因而派出所对对方几人做出批评教育而不进行行政拘留也是合理的,但是对方的行为侵犯了你朋友的人身权利,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要有充分的证据才行

可以到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