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到法院传票接着该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5:25:42
去年有一个晚上我同学借了我的电动车,由于电动车的大灯坏了,而且公路上两边的路灯还没有装,不小心撞到一位老太太,但是我同学也及时的把她送到了医院进行治疗,花了11000,交警也出面交涉了,也把我叫去做了笔录,我说电动车是我的,我只是借给他开回家,都过了半年了最终交警也没处理好,现在老太太向法院把我们告了,提出三个诉讼请求,1.要求第一被告-要我同学再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12284,后续医疗费5000,误工费25599,护理费1500,交通费494,住院伙食补贴558,营养费4000)共计49435元.扣除已赔11000元计38435元,要求第二被告-我,对第一被告的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清偿之责3.由被告方承担本诉费,现在传票已经到了,那作为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人我们接下来分别怎么做呢,需不需要请律师呢,是2个被告同请一个律师呢,还是不需要请律师呢,对于这些法律知识真的不是很了解,请各位专业人士给点看法
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的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是不是多多少少要赔钱呢?
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是不是应该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请问专家是不是这样呢

你们应该准备答辩和参加诉讼。
对方起诉的数额不低,而且这种案子涉及对对方诉讼数额的依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如果你们没有足够的经验,还是聘请律师提供帮助为好。
至于两个人请一个律师还是分别请,这要取决于对赔偿责任在你们之间的分担你们是否有争议,如果没有争议,可以共同请律师,如果你们存在争议,还是分别请律师吧。

根据你的陈述,分析如下:

一、准备应诉.包括答辩及提交证据材料.

二、请律师.

三、没有利害冲突的情况下,一起请律师.

四、有利害冲突的情况下,你应单独请律师.

请综合客观情况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