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的一些提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52:55
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看下去~
我是一年半以前租的这个房子,当时合同是签到一年的。之后因为事情比较多,就没有续签,但是正准备继续签订合同,并且房东和我说过,如果不租的话我的押金就不能拿回来了~我也答应了。但是现在洗衣机坏了。而且我找人修过多次,已经花了300多了,但是现在又坏了。我只好要求房东过来修好或者换一个。但是房东就是不肯。并且威胁说要不就不租了。我刚刚在上海工作,如果突然换地方住,短时间内还是有点困难的~
我想问下,如果不租下去了,会有什么后果。我的押金拿不回来了吗?我感觉和房东约定的事情,是房东毁约了~这样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要求他把东西修好吗??
对了,另外他说我把地板弄坏了。但是那个是实木地板,要赔起来很厉害的。不过我知道实木地板需要保持,损坏的原因不是因为是故意的,我从来不穿外面的鞋进屋,都要换成拖鞋。损坏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屋子里没有那种专用的凳子。我只有把外面的凳子拿进来,这样坐着就造成了一定的损坏。地板我平时还是很爱护的。而且定期给地板打蜡~请问这样要怎么赔付。责任是要我来全部承担吗??希望知道的人给我点帮助,太感谢了~
中介也说,只看过不讲理的访客,还没有见过这样的房东。洗衣机是修不好了,我才让他换,其他的东西坏了都是我一个人来修的,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希望大家多多帮忙了。。。

最主要得看你们签定的合同是怎么注明的.
依据合同.那这个押金是可以要回来的.
另外像里面的物品只要不是人为损坏的.租客有权要求房东修理或者更换新的.
里面的东东肯定不用你来承担.除非是你故意损坏的.
就像中介说的.房东做得太过份了.所以呢你也不用太害怕房东怎么.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如果房东不讲理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