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可行吗?重新做鉴定还能够鉴别出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9:54:12
我小弟上月被姑姑(28岁)打破耳膜,被打时有家人可以做证明,过了几天因为疼痛难忍,我通知姑姑一起去给他做检查,姑姑推托不去,我陪小弟去检查发现耳膜大穿孔,(,姑姑家经济条件挺好,我们和姑姑家里感情一直不好,自从我小弟被打后,姑姑态度极其恶劣),跟姑姑讲了她没有在意,听别人建议做了司法鉴定,结果为轻伤。考虑到打官司耗费时间,我小弟因为穿孔很大.医生建议先动手术,再做伤残鉴定。然后再私下索要赔偿,不成再打官司!这样可行吗?动手术以后如果法院因姑姑请求重新做鉴定还能够鉴别出来吗?急!!!!
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一般象这样的案件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会判赔多少钱?

1、首先应该给你的弟弟看病,伤残鉴定你目前也做不了,伤残鉴定要在受伤之后治疗终结3到6个月时才能做;
2、治疗和鉴定不矛盾;
3、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判多少钱不太好说,根据你的鉴定级别,但治疗费用,鉴定费用一定拿,你现在就收集证据吧!
4、积分给我,帮你想办法!!!!!!!!

可行。不过你最好是同时报警,对这种纠纷,公安机关会让你家先治伤,保存好医疗病历、诊断、检查的资料等,治好伤后做司法鉴定。对这种纠纷,公安机关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让你姑姑赔偿,如果调解不成,公安机关会对你姑姑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拘留。你姑姑家经济条件挺好,估计会赔钱的,不然她要进看守所。
如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失费不会支持,法院判赔主要是医疗费。
建议你家采取第一种方法,可以多要一些赔偿,你姑姑家既然经济条件挺好,她不会想进看守所,会给的。这样亲戚也不至于结下深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