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申请了安托山福利房未完工也未付款,现离婚,双方对该房是否均具所有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3:02:17
其中一方是公务员,另一方是原深圳国企经理级干部,能作为共有财产进行处理吗?应如何处理这一未交付的福利房?

如果你们很想得到这套房子,那么就把婚姻维持到房子移交,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啊。

那房子根本就不是你的!和谈怎么分!
只是个申请罢了

一楼说的不对,福利房比商品房价格便宜得多,不是申请的问题,而是已经有资格买到了,到时候竣工以后算谁的,两个人好好商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