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59:37
事故全程描述:甲车由东向西行使,是道路的次干道.乙车由南向北行驶,是道路的主干道.两车在十字路口发生碰撞.从刹车痕迹初步判断双方均无超速且都有避让转向.甲车车头左部损毁严重,乙车有轻微碰撞痕迹.请问怎么判断责任认定
补充下,这个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两个车几乎同时冲出来撞在一起,但要说先后的话应该是甲车先驶出来的

根据国务院第40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规定,你所描述的案例中,乙车应让甲车先行,因此乙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甲车因没有遵守“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的轨道,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次干道车辆行驶须避让主干道车辆。
这样的事故我也出过一次,当时交警就是这么跟我说的。
所以甲车全责。

“甲车车头左部损坏严重,乙车有轻微碰撞痕迹。”可初步断定乙车为直行,甲车为右转。那么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那么甲车承担多数责任,且甲车为支路,应该让主干道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