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叔名下的土地使用证我能否购买并过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00:09
1996年我出资与叔合购买了一块地皮,用我父与叔的名字取得了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本想合建共同使用。时至今日,我叔已在深圳定居,我想用现市值购买我叔哪一半并过户在我的名下,但咨询过相关部门不让过户,回答说只可继承。另我父这一半当时也是我全资购得,但我有兄妹五人,为避免日后争议,我如何能解决此土地的所有问题?下一步我还想独资在此地上建房,请您给我些专业意见!

让你叔叔和你爸爸做个委托公证.

内容大致就是委托你父亲代替你叔叔把自己名下的那部分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予给你.具体内容公证处会有范本的.

然后你父亲再和你去做个赠予公证.

你再拿这这两份公证到土地局去过户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