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让公司补偿保险、加班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6:46:41
我于2007年经朋友介绍到一家装饰公司的装饰工地现场(项目部)工作。主要负责弱电及现场安全。当时说的是半年后工程结束,待遇每月3000元(含加班费、补助等),没有签劳动合同。由于业主的原因,这个项目一直拖到2008年4月才结束。现在项目部解散了,我想让公司补偿我2007年3月-2008年4月的五险及这段时间的加班费,请问按照劳动法我能得到这部分补偿吗?另外,当时所有关于待遇、工作时间等全是口头约定的,没有任何文字材料,还有就是每月发工资就是打个白条,发现金。听说我这种情况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要是仲裁我能赢吗?谢谢!
没有劳动合同就很难办啊!
只能申请仲裁
而且有劳动合同的都在加班却没有加班费,
加班给加班费的时代还没来!!
现在没那么正规
建议收集好有限的证明,白条、证人证言等,然后去公司所属地的社保咨询下怎么申请仲裁吧
一切皆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