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出版合同的问题,请专业律师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2:50:29
我近日与一家图书出版公司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合同中有如下两条:

4,乙方(出版公司)应在XX年XX月XX日之前出版本书,如到期不能出版,甲方(我)可以终止合同。

5,乙方在合同签字后七日内向甲方预付50%稿酬,余下部分出版后一月内付清。

关于钱的问题就有这两条,可现在我有个疑问:如果不是我的原因,造成最后没有出版,那我收到的那50%稿酬预付金还用退还吗?虽然合同上没写必须退还,但也没写可以不退,到时候向我要钱怎么办? 本人是第一次签这种合同,没有经验,希望有相关经验的律师能给予解答,谢谢!

另外,在一个法律咨询的网站上有个律师给了我如下解答:

【汇成所_刘律师】 你好。从合同的条款来看,只要不是出版社原因导致图书不能出版的,出版社可以终止合同,并应当有权收回预付款。

在这里我不明白:他说的“出版社原因”是指什么?除了国家出台相关禁令这一类不可抗力之外,出版社单方面无理由中止合同,是算谁的责任?
因为我是新人,所以只能选择买断的方式.另外我的合同已经签完了,只是还没有打款.对预付金的事也没有特别的条款说明.在此希望专业的律师再次给予解答,谢谢!

这是出版合同
按照惯例来讲,这个预付金是不需要返还的。因为你们之间签订了合同,出版与不出版的主动权完全在出版方,所以对于作者是不利的,所以作为预付款,也是作者对出版商的一个制约,假如因为出版商的原因造成不能出版,他们也理应承担这个责任,不然他们白白拖你很长时间,对你也是不公平的啊、
但是最好你要求增加一个附加条款,关于这个预付金的问题,事先讲好是最好的,而不是最后发生纠纷的时候再纠缠。

另外我有一个不明白的地方,你所说的是稿酬?一般而言,现在都采用版税的方式来支付报酬。而不是一次性按照稿酬买断来给你,如果你的书销量高,对你是不利的。

所谓的稿酬制就是按照千字多少钱的比率,根据字数一次性给你支付报酬,至于书的实际销量,已经跟你无关了。
如果按照版税来操作,那么你得到的就是印数*定价*N%(一般在8%-15%之间)
选择哪种方式,主要在于你对自己作品的信心,如果高就采用版税,如果低就采用稿酬。

以上原创内容,如转帖请注明出处。谢谢。

这是出版合同
按照惯例讲,这个预付金是不需要返还的。因为你们之间签订了合同,出版与不出版的主动权完全在出版方,所以对于作者是不利,所以作为预款,也是作者对出版商的一个制约,假如因为出版商的原因造成不能出版,他们也理应承担这个责任,不然他们白白拖你很长时间,对你也是不公平的啊

但是最好你要求增加一个附加条,关于这个预付金的问题,事先讲好是最好的,而不是最后发生纠纷的时候再纠缠

另外我有一个不明白的地方,你所说的是稿酬?一般而言,现在都采用版税的方式来支付报酬。而不是一次性按照稿酬买断来给你,如果你的书销量高,对你是不利的。

所谓的稿酬制就是按照千字多少钱的比率,根据字数一次性给你支付报酬,至于书的实际销量,已经跟你无关了。
如果按照版税来操作,那么你得到的就是印数*定价*N%(一般在8%-15%之间)
选择哪种方式,主要在于你对自己作品的信心,如果高就采用版税,如果低就采用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