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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30:38
事情原由:本人于2002年11月14日购买一辆2手汽车并和卖家签定很草率的买卖合同,汽车没有过户!汽车在我手里还没有使用到一个月时间我就把车转卖给另外一人也没有过户! 最近这车原车户主(就是卖车给我的人)找到我说此车最近几年的相关养路费没交纳,稽征处已发通知给他,催他前去交纳相关费用总计2万多元!如果不交纳稽征处会上诉到法院强制执行他原车主!
现在他找到我,把所有责任推卸在我身上,我叫去找我把车卖给的那个人!如果找不到就到叫我负全责!
但是我太年轻法律意识太淡薄,签的合同很草率.我把2份原始合同打出来给你们看看请我帮帮我.这件事情怎么处理,如果找到我从我手里买车的哪个人我会负多少责任,如果找不到那个人我又会负多少责任!最后在问下,我现在在外地上班,如果原告起诉到法院我未能出庭,法院会怎么判决!谢谢告之!

与原车主签定的合同:

买卖协议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将****一辆(车牌*****)卖给乙方,车价为***整(大写:***),买方现金一次性付清,从签字日起此车所有权归乙方,今后发生的一切事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注意:合同上这里有点问题,打印的是"甲方双方"而没打印"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02年11月14号

我与从我手来买车人签订的合同:

汽车买卖协议

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愿把车牌为******的*****车卖给乙方.从2002年12月7日以前的一切事故由甲方负责;从2002年12月7日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该车使用权归乙方所以.(注:该车一切手续齐全.)

甲方:***
乙方:***

20002年12

合同有问题,而且现在倒2手车必须要过户的 你们合同也注释了,一切手续齐全? 没养路费也齐全? 这个你不用管也可以,法院是强制他交 因为车的官方车主还是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