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企业转制及股权转让事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19:07
遇到问题如下:我们要受让一家公司的全部股权,这家公司的股权结构是:1个自然人+这家公司的共同共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这个共同共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据说是当时集体企业改制时的产物,当时的在册职工都是这个管委会的成员,但是现在职工就剩下2个了,其他的人离职的离职、去世的去世,还有的干脆找不到了。
不知道这个管委会的股权是否能够转让?若能转让,是否必须全体管委会成员签字?在人员不齐的情况下,如何实现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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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类似于职工持股会,具有独立的资格。其作为独立持股实体,依据章程行使权力,是否需要全体人员还是半数以上人员签署,要看章程的约定。没有约定,则仅需加盖委员会或持股会印章即可,也有的持股会属于企业工会,按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