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1:36:12
婚后一直住女方娘家,公婆因房屋拆迁暂住别处。
半年后,公婆买了房屋装修后一起搬入。注,购房装修全为公婆出钱。
在此三四年期间,女方很少外出工作,也未向公婆缴生活费用,男的偶尔会象征性的支付一点生活费用。并育有一女。
请问,如果离婚的话,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
如果结婚超过五年的话,算不算呢?
因为是婚后公婆出钱所购房产,是不是需要拿出购房证明,或是女方未出钱的证据?

如果房子在公婆名下,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无法分割。
如果在女方夫妻或其中一方名下,如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至少有共同财产的份额。

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子是公婆出钱买的。但是,如果房产证上写的男方或男、女方的名字,而且没有证据证明公婆出了钱,房子就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了。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法官

主要看房产证登记名字,另外因为其中还涉及到拆迁的问题,所以还要参考当初的拆迁补偿方案,是否与夫妻二人有关,建议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为好.

如果房子在公婆名下,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无法分割。
如果房产证上有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一部分的房产就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对于该部分可以进行分割。

如果房子在公婆名下,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无法分割。
如果在女方夫妻或其中一方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