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经营的店铺被人打砸,人员受伤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2:40:52
我有一个饭店在上个月的一天晚上我的饭店被两名年轻男子(化名大约年龄28的叫G,年龄36岁的叫P。)骑摩托车破门而入,我的父亲在前台坐着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就被二人拳打脚踢,造成右眼框青肿鼻梁有明显抓痕,右眼内充血。派出所已经进行了现场拍摄,在G~P二人在殴打我父亲的时候对我经营的饭店设施以及名誉进行破环,后来派出所也未做出处理,第二天我向派出所申请委托书去鉴定,但是派出所故意拖延,先让我们去看伤,但是事隔1个多月后我父亲的伤势已经快痊愈了,这是派出所的委托书才发下来.我想问问各位律师朋友们以及能给我帮助的朋友们,我现在是否还需要去做鉴定,是否需要撤回委托书进行私了,怎样撤回委托书????
当时案发时店铺丢失现金上万元是否能要回~

还有昨天派出所送来委托书,我的父亲已经签字了~我想私了,想撤回委托书吧知道这样撤回,这样做是否能行呢?

汗~一楼的,你是学法律的不?
1、如果被人打伤,第一时间肯定是要去做伤残鉴定拉~!如果构成轻微伤不但要负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还要追求其刑事责任。由于轻微伤是自诉案件,可以自行去法院起诉的(如果伤残鉴定是的话)
2、如果你肯定已经没事的话,想私了的话是可以的,这是你的权利。而且鉴定的伤都快好了,如果没有好还可以有个证据。
3、案发丢失的当然是问对方要,你不都说私了了吗?要不回起诉赔偿。(如果是他们拿的问题就大了,案件性质就是抢劫了)

派出所没故意拖延
鉴定是要伤好了才作的
鉴定是要证明你有永久的伤没有,懂么

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呀,砸你店首先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属行政范畴,人员要是构成伤残属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自动立案提起法院公诉,你可以再起诉,申请附带民事赔偿。

向当地派出所报案zhaonarenl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