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立遗嘱将财产所有权归其亲生子女,配偶及其子女可以采取哪些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1:34:04
有一对半路夫妻,双方各带有一女儿,均成立抚养关系.现所居住房屋,产权为男方所有,女方与其女儿户口在该房屋中,男方的亲生女儿的户口并不在其中.请问,若该男子在有生之年设立遗嘱,明确表示该套房屋的财产所有权归其亲生女儿,那么是否女方与其女儿将无法得到应得财产? 另该配偶及其子女可以采取哪些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呢?
谢谢你!另外还想请教一下,按照你的说法,这和户口是否在该套房屋中并无关系,是这样理解吗?假设1.如果将来女方的女儿出嫁,将户口迁出该房屋,是否也能得到应得的呢?假设2.如果将来双方对驳公堂,由女方或其女儿提起诉讼,需要提供些什么证据呢?盼回复!!!

这要看这对夫妻再婚之前有没有婚前公正,还有虽然是半路夫妻,再婚后有没有办理结婚手续.
如果办理了婚前公正,,那这事就很难办了.
如果没有办理了婚前公正,再婚后办理结婚手续.那就好办多了,首先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套房产一半产权就归再婚妻子所有,剩余一半由再婚妻子,自己本身女儿和再婚妻子的女方三人平分了就是这样,
如果没有办理了婚前公正,再婚后办理结婚手续.再婚立遗嘱,只有一半是有效的,另一半还是要给他再婚妻子,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只有一半是有效的,

该配偶及其子女可以采取哪些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呢?
就是要有合法的婚姻手续.就可以了.他就是怎样立遗嘱,最起码得有一半房屋产权.

与户口没有关系.只要能够证明母子关系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