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有哪些优惠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5:13:06
浦东开发到现在都推行了什么政策?急

●所得税优惠以及免征和减征所得税的范围

  1.“五免五减半”。从事机场、港口、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
  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
  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二免三减半”。在浦东新区内开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
  商投资经营的生产性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
  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

  3.“一免二减半”。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财务公司等
  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的资本金或分行由总行拨入的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
  期限在10年以上的,经金融机构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其经营业务所得减按15%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
  处减半征收所得税。

  4.两类企业减税。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企
  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凡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3年减按10%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外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的而有来源于浦东新区的股息、利息、租金
  、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都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
  得税。其中以优惠条件提供资金、设备或者转让技术先进的,需要给予更多的减征
  或免征优惠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免征汇
  出额的所得税。

  7.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