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公安局会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0:44:49
公安局要求办理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会退吗?

‌在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有关规定‌,‌应当根据情况处理‌,‌即没收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并区别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变更强制措施‌。对没收保证金的‌,‌经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并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应在7日内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被取保人逃跑的‌,‌向其家属、法定代理人等宣布并要求其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在没收决定书上注明‌。‌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在5日内要求复议‌,‌要求上级公安机关复核‌。经过规定期限后‌,‌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指定的银行没收保证金‌,‌按规定上缴国库‌。‌保证人违反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对保证人罚款‌。‌如果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要将没收保证金、罚款的决定及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原决定机关‌。‌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应将保证金退还‌,‌并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书应送达被取保候审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

如果被保人没有违反规定的话 是会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