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准生证办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19:33
男女双方不在一个地方工作,户口也不在一起.
男方所在社区推说"女方有单位的,要在女方办,他们不受理"!
女方所在社区则推说"要以男方为主!不给开婚育证明!(理由是:以后查房查孕麻烦,找不到人!)如果要办要找计生委的人来做担保"!!!
我们就像足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请教一下,有哪位专业人士可以给我提供一些有关社区服务内容及办理准生证的相关权威法律依据.谢谢了哈!

他们的做法属于行政不作为 你们既然有结婚登记证书就应该按正常的手续办理相关业务 但是街道的做法也是有道理的 你们的户口没有登记在一起 以后孩子的出生地也就不能确定 你可以在你孩子有可能出生的地方办理生育证。

根据《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前持户口簿、结婚证,携带育龄夫妻近期免冠照片,向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登记、领取第一孩生育服务证。因特殊情况未能在怀孕前领证的,经夫妻双方说明理由后,可以在孕后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
生育服务证由已婚育妇事实常住地负责发放,其户籍所在地或原常住地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对常住地不明确或多处事实常住地的,由已婚育妇的户籍地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