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协议能解除合同嘛?私下签的有效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2:15:17
协议合同书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合伙人:丙(),

合伙人:丁(),

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期限为4年,按房租到期限为准,合同期间如任一方提出退股,责为自动放弃自身股份,不准带走一分钱。

第二条 合伙宗旨: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三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 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管理常用货物价格;③支付合伙债务;④对内开展招工(具体情况由合伙人一起商量)⑤在丙方与丁方两方不合时甲方可以跳出调动职工权利⑥下单由甲方负责(必须下到丙方和丁方,没有下单到位)⑦出货开票由甲方负责(开票单各式二份要交到丙方或丁方其中一方保管。如遇到甲方出差有事,将此权利移交丙方或丁方,受此权利者开票必须经过丙方或丁方其中一方经手。如遇到开票错误者,必须保留原票单,不能撕毁)⑧收款由甲方或丙方、丁方其中二人一起负责(甲方为总负责人,其余丙方、丁方各轮流参与)⑨甲方出差费包括:车费、饭费、住宿费由合伙人共同负责,请客费、送礼费500元以下不需要与合伙人商量,在500元以上必须与合伙人商量;③管理次序混乱,违法二次以上,追究责任

以上内容违法或没有达到要求二次以上请自觉退出本合伙厂,并移交自身权利,保留股份

2. 乙方为股份合伙人,其权限:临时总经理(可以监督甲方、丙方、丁方,如任一方管理次序混乱,达不到效益。乙方有权开除任一方,保留股份)。临时总权利。

3. 丙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管理合伙厂里喷漆间部门、包装间部门(其中打字、片打孔等)以上部门不准其他合伙人参与;②采购喷漆间部门和包装间部门常用货物(常用货物价格如偏高要与合伙人商量,常用货物需有票据,其中购进的常用货物必须经过丁方经手、查验、签字。如遇到采购常用货物和喷漆间部门、包装间部门生产流程中出现不符合实际情况追究责任;③管理次序混乱,违法二次以上,追究责任

以上内容违法或没有达到要求二次以上请自觉退出本合伙厂,

具体问题私下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私下解除合同也是有效的。

只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非强迫),无论是私下签订合同还是私下解除合同,都是有效的。
具体问题,可以对照民事通则的“合伙”部分,如果已到工商管理处办了“合伙企业”执照,就要参照民事通则的“合伙企业”部分。参照法条去做,万一打起官司就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