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扣住房产证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5:03:30
我家的房产证在95年的时候因为打算要卖,交给了甲先生保管,并托其为我方找买家!

但甲先生在未经我家同意下用房产证向城市信用所贷款5万.而我家从未在借贷手续中签过同意抵押担保的姓名!
后来甲先生没钱还,法院在98年向我家收楼,我家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向甲先生取回房产证!

后来法院在2000年判决因为甲先生在贷款日起至今从无找过我家,担保责任已失效,且信用社和甲先生所签订的一切借款手续均属其双方的行为!故此,抵押担保是无效的,依法不能成立.甲先生应归还房产证且挡但诉讼费用!

但是现在当地公安局把我家的房产证扣住了,理由是怀疑我方联合了甲先生有欺骗信用社行为.

大家说说我们应该怎么办啊,怎么才能合法拿回房产证.

这事对我家很重要,希望大家帮我解答下,如果有好的建议我会再加分!
谢谢!
不好意思,问清楚了,是信用社扣押了我家的房产证,而且我家和法院的人去找信用社他们也不肯给,理由是贷款没还他们就不给,大家说说看怎么处理!

向公安局举证你家对甲先生用房产证向城市信用所贷款一事不知情,就可拿回房产证;或等公安局对此案侦查清楚,你方没联合了甲先生欺骗信用社,就会把房产证还给你家;如果公安局既不立案侦查,也不还房产证,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安局。
申请法院执行

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在此情形下,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的无过失当事人的利益。

公安只是暂时扣留房产证 等查清了事实就会还给你的 不用担心

有法院的判决书在手里 公安不给的话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