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分配及待遇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6:08:34
我2004年当兵,2006年退伍,退伍一年后,200年11月分配工作,分到我们这一家国有企业,合同签的是三年,三个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是一个月530块钱(没交四金),三个月后就只发了205块钱,交完四金后就剩了71块钱,说什么是学徒工资,我也是每天上班,晚上还要加班,星期六星期天也是,一个月就没什么休息,想问一下,国家对退伍军人的待遇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到当地民政部门问清楚你的安置到底是政府安置还是属于推荐形式的.与正式安置的退伍兵是否有区别,没有区别的话再问待遇情况是否合法.
部队服役期间的工龄是任何一个单位都不得不承认的,工龄所需交的养老保险等费用由国家出,跟单位没有关系.具体你的单位是否合理要根据你们当地民政部门的解释为准.
按照规定,退伍兵的安置工作收入标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应享受所有国家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休息的应享受加班工资!若果不是这样,你可以到民政部门反映这一问题,也可到劳动部门请求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