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2:42:09
我父母85年的时候,由爷爷单位分了一套一居室给我爸妈,这20多年一直是由我父母缴纳房费,房子一直属于房管局。
问题1.在我们没买下一居室的情况下,如果奶奶来找我父母分房子,是否要分给她一部分?
问题2.如果我替我父母买下房子来,房子写我老公的名字,是否可以呢?
表达错误,不是单位分的房,是当初平房改造,之后分的楼房。

问题1:奶奶应该可以得到一半的使用权,因为爸爸和奶奶具有同等的权利,同时,如果奶奶确实使用,可能还需要交纳房费。

问题2:单位的房子应该不能卖,不知道你的买是什么意思,如果是指获得这个房屋的使用权(不是产权),那必须同时给你爸爸和奶奶支付一定的费用,必须他们两人都同意。如果你真的是从单位手中买方,那其实跟你爸爸和奶奶没有关系,写谁的名字也都是有你们决定;当然,前提是单位需要从你爸爸和奶奶手中先将房子拿回来(这个应该是不行的吧,呵呵,所以说你不买不了的)。

第一;在你没买下房子的情况下,你奶奶有权利居住,因为这房子是分给你爷爷的,这和缴纳租金是没关系的。
第二;如果你要买这套子还要经过你奶奶同意,或者先按置好你奶奶的居住,才能够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