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矿工钢进项税是否抵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9:18:02
朋友们:大家好!
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问大家,有谁知道了可一定要回答,我在这里现谢谢了!
我的问题是: 煤矿企业所用的原材料—矿工钢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我认为应该是可以抵扣的,然而税务部门却说应该计入固定资产,不让抵扣,矿工钢是煤矿企业必须使用的支护材料,并且用量较大,极易毁损和掩埋,就连回收回来也是轮换性、周转性材料,可以连续使用的。怎么能说是固定资产呢?如果计入固定资产的话,一旦毁损或者掩埋,那不是该经常性进行固定资产清理了吗?
哪位朋友如果有相关的信息或者文件,请一定要告诉我一下!
再次谢谢你了
清风 2008-5-13

是这样的。

税务上的规定并不一定影响你的财务上的处理。

你明白我的意思么。

税务上说走固定资产,而财务上价税合计计入存货就可以了。因为对于流转税没有影响。

如果是所得税。那么对于上面的折旧与存货直接进成本费用的差额,做纳税调整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