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信访渠道得到行政机关的答复意见,能否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50:33
我的意思是,行政机关就信访问题作出的解释性答复,能否算作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是的话,就符合行政复议的条件,如果不是的话,就不是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而且这个答复意见中确实对行政行为相对人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确认。我个人倾向于这个答复意见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请大家在回答时注意把握具体行政行为的四个要件。
行政机关在行政行政权力或进行行政管理的单方面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要件,在这个问题中,“答复意见”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或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吗?还是仅仅是一个解释、说明性质的东西,这是我困惑的地方。

个人认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调整的关系是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这些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具备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发生或损害权益。解释性答复是对信访问题作出的答复,其作用是对问题的答复,不具有权益性。
行政机关就信访问题作出的解释性答复,应当属于《信访条例》的调整对象,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第三十五条 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所以我认为,行政机关就信访问题作出的解释性答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按《信访条例》的规定申请复查。
如果要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就原办理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而不是答复意见。

没有法律依据的,你这个问题信访只是个信访,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意义,只是一个行政意见,不是行政决定,不能复议。

我认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不会受理的。

上海王律师

1、关于领导的答复问题,我国历来有特事特办,特案特办的司法规定
2、行政复议的依据是行政复议法
3、如果没有其他不可言的事情,一般行政机关是不会随便答复的,所以其答复也必定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相应的规定的。坚定您自己的信心吧!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依据就是行政复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