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这句话怎么理解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9:04:44
如果以城市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变价,但是对新增房屋的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麻烦说得通俗点,谢谢大家了。什么是城市房地产? 什么叫抵押权的实现?什么叫变价?

1 城市房地产就是城市建房土地的使用权。
2 抵押权的实现就是抵押权人通过强制执行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3 就是一起买了啊。
整句话的意思就是如果以某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当要行驶抵押权的时候如果那土地上已经建立了房屋,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把那房屋一起买了,但是买那房屋的钱不可以作为抵押财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