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家减轻负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1:36:28
我想收养一个孤儿,能不能。到那里去领,能不能领到。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办理登记。办理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收养人应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并领取《收养证》。上述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持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和本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落户申请,报县、市公安机关审批后,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准予落户